兄弟姐妹们啊,没想到躲过了财报业绩雷,最近又出现了“ST”雷! 汇金股份被“ST” 12日,汇金股份公告,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被罚款200万元。 经查明,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 第一,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 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.52万元。 第二,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。 2022年8月17日,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、总经理郭俊凯实施留置的《留置通知书》。2023年6月,汇金股份主动...
兄弟姐妹们啊,没想到躲过了财报业绩雷,最近又出现了“ST”雷!
汇金股份被“ST”
12日,汇金股份公告,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被罚款200万元。
经查明,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第一,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.52万元。
第二,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。
2022年8月17日,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、总经理郭俊凯实施留置的《留置通知书》。2023年6月,汇金股份主动向河北证监局供述郭俊凯被留置情况,并于6月15日在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51号)中披露该事项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河北证监局决定,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。
同日晚间,汇金股份披露公告称,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汇金股份”变更为“ST汇金”,证券代码仍为300368,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,仍为20%。将自2024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,自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复牌。
公告显示,根据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六条,新规则施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,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,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因此,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
另外,不止汇金股份,12日晚间,还有两家A股公司也被“ST”。
其中,5月12日,海峡创新发布公告称,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。公司股票自5月1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 海峡创新 ”变更为“ST峡创”。公司股票5月13日停牌一日。 海峡创新向投资者致歉,表示将吸取经验教训,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。
回顾事由,海峡创新在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,通过股份收购以及表决权委托,海峡创新短暂控股好医友。浙江证监局调查发现,2018年至2019年,好医友为扩大营收规模,通过虚构或虚增会诊咨询服务,虚增其营业收入。导致海峡创新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7533.69万元,2019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712.27万元,占两报告期当期营收金额的15%左右。
同日晚间,特发信息披露公告称,公司收到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,公司披露的2015年—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800万元罚款。此外,由于该事项,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公司股票自5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,5月14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公司股票简称由“特发信息”变更为“ST特信”。
据了解,2015年4月8日,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(后更名为特发东智)股东签订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》,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%股权。
经深圳证监局调查,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,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、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、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,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—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其中2015年—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.33万元、9173.46万元、5624.61万元、1162.92万元,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.06万元,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.17%、34.74%、16.58%、3.29%、5.33%。
最严退市新规发威
4月30日,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《股票上市规则》。其中,股票上市规则中对退市标准的修订,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、内控失效等乱象的威慑力度,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打击体系。
此次退市改革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,严格没有投资价值公司认定标准。
第一,调低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、金额和比例,新增一年严重造假、多年连续造假退市等退市情形;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达不到退市标准的,实施ST风险警示,实现对财务造假打击全覆盖。其一,凡是行政处罚认定造假的,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被实施ST。其二,造假金额比例年限达到一定程度的,坚决退市。将现有“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%”的指标,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%、连续2年造假3亿元以上且超过20%、或者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三种情形。据此,原退市标准无法出清的单年大额造假、多年连续造假公司,将被强制退市。
第二,加大绩差公司淘汰力度。现有组合指标为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,本次改革强化持续经营能力考核,出清绩差公司。其一,将主板营业收入由1亿元调至3亿元。其二,亏损中增加利润总额为负的考察维度。
第三,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,并继续坚持不同板块差异化的标准设置。2020年退市改革设置了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后,尚无公司触及,本次拟对主板A股(含A+B股)作适当提高至5亿元,旨在加大市场化公司出清力度。
第四股指配资平台,将资金占用、内控审计意见、控制权长期无序争夺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,增强规范运作的强约束。